EUR ING,Dipl.-HTL-Ing. Peter Anderwald
培训经理联系我们
尽管有很多争论,但只要参加过以下培训课程,消防安全官就可以工作:
基础培训:
- 消防安全管理员(模块 I)
- 消防安全干事(单元 II)
和
与使用有关的研讨会:
与使用相关的研讨会必须在基础培训结束后两年内完成!
- N1:对人员有特殊危险的场所(酒店、学校、大学、办公楼、活动场所、住宅区、销售点、高层建筑......)。
- N2:火灾风险增加的企业(商业和工业厂房、木材和纸张加工厂......)
- N3:有特殊危险的场所(如医院、疗养院、刑罚机构、....)
- N4:拥有特别值得保护的设施的企业(如历史建筑、电子数据处理室、....)
和
技术研讨会:
技术研讨会必须在基础培训结束后两年内完成!
根据设施情况,必须参加以下课程:
- 火灾报警系统
- 排烟排热系统
- 喷水灭火系统
- 气体灭火系统
在完成基本培训、与使用相关的研讨会和技术研讨会后,消防安全官就可以上岗了!
副消防安全官也要接受同样的培训!